技术资料

汽车座椅检查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检查技术条件规定了东风小康系列座椅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等。

本检查技术条件适用于所有配套厂家所供应东风小康系列座椅的质量验收。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检查技术条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检查技术条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检查技术条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检查技术条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检查技术条件。

GB 4357-1989 碳素弹簧钢丝 GB 250-2008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 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 GB/T14486-1993 工程塑料模塑料尺寸公差 GB 11551-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GB 11550-1995 汽车座椅头枕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的角度尺寸的公差 GB 15083-2006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3773 座椅面料缝合部位的接缝强力实验方法 QB/T 2080-1995 高回弹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QC/T 633-2000 客车座椅 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 QC/T 47-1992 汽车座椅术语 QC/T 740-2005 乘用车座椅总成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805-2008 乘用车座椅用滑轨技术条件 QC/T 236-1997 汽车内饰材料性能的试验方法 QC/T 55-1993 汽车座椅动态舒适性实验方法 QC/T 56-1993 汽车座椅衬垫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T/T 460-2001 客车座椅靠背调角器技术条件

DFYA-GD-2009-051 东风小康系列车型座椅面料检查技术条件

DFYA-GD-2008-005 东风小康系列车型零部件金属覆盖层(镀锌)检查技术

条件

ECE17 关于车辆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的认证的统一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检查技术条件。 

3.1 车辆型式

是指在下列主要方面没有差异的车辆。

3.1.1 座椅的结构、形状、尺寸、材料以及质量,允许座椅蒙皮和颜色不同;允许质量差在批准座椅型式的座椅质量的5%范围内;

3.1.2 座椅、座椅靠背及其组成部件的调节装置、位移装置及锁止装置的型式和尺寸;

3.1.3 座椅固定装置的型式和尺寸;

3.1.4 头枕的尺寸、构架、材料和衬垫,允许其蒙皮和颜色不同;

3.1.5 头枕附件的型式和尺寸,若头枕为分体式头枕还包括头枕连接部件的特性。

3.2 座椅

供一个成年乘员乘坐且有完整装饰并与车辆结构为一体或分体的乘坐设施。它包括单独的座椅或长条座椅的一个座位。

3.3 固定装置

将座椅总成固定到车辆结构上的装置。包括车身上受影响的部件。

3.4 调节装置

能将座椅或其部件的位置调整到适应乘员乘座的装置。该装置有如下功能:纵向位移、垂直位移、角位移。

3.5 座椅移位折叠装置

为便于乘员的出入,使座椅或其一部分旋转或/和移动的装置。座椅或其一部分旋转或/和移动中无固定中间位置。

3.6 锁止装置

使座椅及部件保持在使用位置的装置。

3.7 头枕

用于限制成年乘员头部相对于其躯干后移,以减轻在发生碰撞事故时颈椎可能受到的损伤程度的装置。


4 验收项目

4.1 一般技术要求

4.1.1 客车座椅 ( 以下简称座椅 )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座椅总成的关键尺寸见2D图,未注尺寸公差按GB/T1804-2000,GB/T14486-1993执行。

4.1.3 所有外购件、外协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4.2 前排座椅总成

4.2.1 座椅可前、后滑动调节;靠背可调角,调节应灵活,无卡滞现象;带可调头枕,调节应灵活。

4.2.2 靠背调角器应单手操作,到位后锁止应可靠,座椅靠背上边沿自由状态下前后的松动间隙不大于5mm,活动部分涂润滑脂;左侧座椅调角器调节手柄左置,右侧座椅调角器调节手柄右置。

4.2.3 靠背调角范围,以靠背自然角状态10°为基准,前倾角为46°,后倾角为60°。

4.2.4 前、后滑动装置调节范围,从座椅设计基准计算,将滑轨滑至设计位置后端,向前可移动160mm,N1类车滑轨移动量按图纸要求执行。当乘员正常乘坐时,其座椅前、后滑动装置应能单手操作,要求座椅滑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活动部分必须涂润滑脂、调节手柄塑料套外边缘与座垫前面距离平行,且间距不小于15mm。

4.2.5 靠背背面带杂物袋。

4.2.6 靠背调角器外护塑料盖固定牢固,调节手柄与塑料盖不允许有干涉情况。

4.2.7 座椅处于任何可调节的位置时都不应产生干涉现象。

4.3 中排座椅总成(2人联体)

4.3.1 座椅靠背可折叠,调节装置置于座椅左边,调节应灵活,无卡滞现象;操作力不大于30N,到位后其锁止应可靠,座椅靠背上边沿自由状态下前后的松动间隙不大于5mm,活动部分涂润滑脂。

4.3.2 靠背与座垫角度为105°,座垫与车身地板水平方向角度为5°,且前高后低。

4.3.3 座垫下部带工具袋,工具袋材料与座椅主面料一致。

4.3.4 靠背左、右侧中下部带安全带兜袋。

4.3.5 带可调节头枕的座椅,要求头枕调整灵活,左右头枕与靠背中心线对称。

4.3.6 后支撑腿使用蝶形螺栓(规格为M8325)与车身地板连接。

4.4 中排座椅总成(三人2+1)

4.4.1 加座与双人座可拆卸,且应连接牢固。

4.4.2 加座翻转灵活,与双人座、车身侧围无干涉现象。

4.4.3 座椅调角器调节装置操作力不大于30N,到位后其锁止应可靠,座椅靠背上边沿自由状态下前后的松动间隙不大于5mm,活动部分涂润滑脂;双人座靠背左、右侧中下部带安全带兜袋。

4.4.4 靠背与座垫角度为105°,座垫与车身地板水平方向角度为5°,且前高后低。


4.5 中排分体座椅总成

4.5.1 分体座椅旋转角度为360°,分前后两档,即从正常位置起0°和 180°,在各旋转档位的偏角允许差为±1°。

4.5.2 分体座椅靠背可调角,调节应灵活,无卡滞现象;靠背与车身侧围无干涉。

4.5.3 分体座椅各操作机构必须操作灵活,锁止可靠。其旋转机构调角器调节手柄操作力要求为20N-70N,滑动装置调节手柄操作力为10N-80N,活动部分涂润滑脂。

4.5.4 分体座椅前、后滑动装置调节范围,从座椅设计基准计算,将滑轨滑至设计位置后端,向前可移动160mm。当乘员正常乘坐时,其座椅前、后滑动装置应能单手操作,要求座椅滑动灵活、无卡滞现象、活动部分必须涂润滑脂、调节手柄塑料套外边缘与座垫前面距离平行,且间距不小于15mm。 4.6 第三排座椅总成

4.6.1 座椅靠背可折叠,调节装置置于座椅左边,操作应灵活,无卡滞现象,操作力不大于30N,到位后其锁止应可靠,座椅靠背上边沿自由状态下前后的松动间隙不大于5mm,活动部分涂润滑脂。

4.6.2 靠背与座垫角度为105°,座垫与车身地板水平方向角度为5°,且前高后低。

4.6.3 带可调节头枕的座椅,要求头枕调节灵活,左右头枕与靠背中心线对称。 4.6.4 后支撑腿使用蝶形螺栓(规格为M8325)与车身地板连接。

4.6.5 对于带茶几装置的座椅,要求茶几折叠装置折叠灵活,其面板要求清洁、平整、无污渍及明显的疵点。

4.7 座椅总成面料基本要求

4.7.1 座椅总成护面装配后,表面应挺括、饱满、不允许有油渍、污损、皱折等缺陷。座椅的外表面和内部不应存在任何危及乘客安全的尖锐突出物。 4.7.2 座椅总成护面整体缝合应牢固。缝制针距4.5±1mm,缝制的线迹应均 匀、清晰、平直,无漏针、跳针、脱线、跳线等现象。座椅总成的坐垫缝制与靠 背缝制的线条应对齐,相差不大于±5mm。蒙皮表面线头需清理干净。 4.7.3 在-30℃~+50℃的环境温度下,座椅面料、软垫等有机材料应能满足使用要求。 4.8 座椅骨架总成

4.8.1 座椅骨架总成各焊接组件不应有焊接错位、虚焊、脱焊等缺陷。焊接处不得留有焊渣、焊瘤等缺陷。其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5943的有关规定。装配后,应连接牢固,使用可靠。

4.8.2 座椅骨架应符合本标注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8.3 任何工况下,在规定的质保期中,座椅不得产生异响。

4.8.4 座椅的金属件(包括骨架横管、钢管、U形管、头枕管、加强钢丝、支撑腿、S形弹簧、调角器安装板等)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座椅的金属件油漆涂层应符合表1QC/T484中TQ7甲等的有关规定: